沉箱出运安全防护包括一般规定、千机顶顶升、沉箱溜放、 沉箱顶推、台车移运、气囊出运等六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 一般规定 1、沉箱出运前必须制定沉箱出运专项方案。 2、六级以上大风, 波浪大于等于 1m,或大雾视线不良时, 禁止出运作业。 3、沉箱出运过程中应设专人指挥,各部位人员宜使用对讲机保持联络; 船舶、机械、电气设备等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统一服 从指挥口令。 4、沉箱出运场地必须满足沉箱荷载要求,沉箱出运前必须检查确认出运 路线中无杂物和障碍物等。 5、沉箱移运应缓慢启动、 匀速运行, 牵引绳两侧严禁站人; 使用夹轨器、 顶推器顶推沉箱时,夹轨器必须固定牢固,顶推平稳; 沉箱出运施工操作中 高压油管线、钢丝绳较多,应随时检查其可靠性。 6、沉箱下水或上半潜驳、浮坞前,应对桶水阀门操作系统进行检查,对 沉箱、桶水阀门进行渗漏水检查 (通常在焊接前对阀门进行渗漏试验和水头 差试验即水密性试验,主要检查连通孔是否畅通、连通舱格内有无影响过水 的漂浮物、沉箱阀门是否开关自如、沉箱阀门的引出装置焊接是否牢靠等内 容,最后在预制场盖沉箱出运临时封舱盖板) 。 7、沉箱处于漂浮状态之前,应按规定向沉箱各舱格内注水,并满足浮游 稳定的要求。 8、严禁人工打开电磁控制制动器实现溜放; 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
齐,作业中最少需保留 5 圈。 9、沉箱使用半潜驳或浮坞出运时,出运码头应设置与半潜驳、浮坞相匹 配的底座构筑物和系缆设施; 半潜驳、浮坞必须按照规定靠泊、座底平稳。
第二部分 千机顶顶升 1、沉箱顶升应按确定的顶升位置摆放千斤顶并与荷载面垂直,顶部与沉 箱的接触面间应加防滑垫层,基础必须满足工作荷载要求。 2、千斤顶应分级加荷、同步起升、控制顶升速度和高度, 任何人不得站 在安全栓的前面。 3、沉箱稍起后要检查有无异常情况,如无异常情况才能继续顶升。 4、在顶升的过程中,应随着重物的上升在沉箱下加设保险垫层,达到顶 升高度后及时将沉箱垫牢。 5、千斤顶不得长时间在无人看管情况下承受荷重。 6、千斤顶的下降速度必须缓慢, 严禁在带负荷的情况下突然下降。 7、使用千斤顶起、落沉箱过程中,应检查其高压油管有无破损,各部位 人员必须统一指挥信号,千斤顶保持同步工作状态。
第三部分 沉箱溜放 1、定期对滑道行车轨道进行沉降及轴线位移监测与调整, 沉箱溜放前, 应对轨道、斜架车、场地,尤其是水下部分的轨道有无障碍物等进行检查清 理,确认无误后方能进行溜放作业。 2、沉箱上斜架车后,立即进行固定,确认各部位无误后方可溜放; 沉箱 溜放过程中,作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听从指挥, 非参加溜放人员必须退出 溜放区。 3、 当沉箱溜放到沉箱吃水 1/3 时应开慢车,用斜架车溜放沉箱的下滑速 度一般控制在 15~20m/min。
4、沉箱下水后严格掌握吃水深度及压水情况,防止沉箱过早起浮; 沉箱 下滑压水起浮后,应使斜架车机械下滑一段距离后再行拖运沉箱, 沉箱溜放 见图 19.3。
第四部分 沉箱顶推 1、顶推沉箱时,操作人员必须观测顶推压力表示数, 一旦压力表示数超 过规定压力立即停止顶推,及时排除故障。 2、 当出现夹轨器未夹紧情况时,必须马上停止顶推,并对夹轨器进行调 试, 严禁用一面夹轨器进行顶推。 3、顶推进行中沉箱操作人员应观察夹轨器、千斤顶进行情况, 以及水管、 液压油管位置。 4、沉箱顶推过台座前端短轨时,沉箱两边人员应观测夹轨器通过情况, 一旦夹轨器未通过短轨接缝,或者夹轨器通过接缝时被弹起,及时用对讲机 通知操作人员; 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顶推,并调整夹轨器到位。
5、沉箱顶推到安装的位置后,沉箱前端人员应用对讲机立即通知操作人 员,操作人员立即停止顶推, 严禁顶推超过规定的沉箱安放位置, 图 19.4 所 示为沉箱顶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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