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工码头基础设施维修及橡胶护舷更换项目-橡胶护舷采购
项目管理公司技术规格书(采购技术要求书)评审记录表 | 青岛海工码头基础设施维修及橡胶护舷更换项目-橡胶护舷采购 | | l 项目总体概况;根据《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与渤海石油航务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水工结构维修年度协议》,对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码头基础设施维修及橡胶护舷更换,主要维修内容为更换码头橡胶护舷及拆安浮体平台护舷、浮体平台内清淤,码头胸墙表面脱落混凝维修,破损混凝土地面维修等。 l 经审批的采办策略中采办包划分情况(未经审批的描述采办包的划分计划): 物资1个:青岛海工码头基础设施维修及橡胶护舷更换项目-橡胶护舷采购; 工程1个:青岛海工码头基础设施维修及橡胶护舷更换项目-施工服务。 | | 本次技术规格书(采购技术要求书)对应的采办工作内容: 青岛海工码头基础设施维修及橡胶护舷更换项目-橡胶护舷采购 | | | | | | 《中国海油采购标准体系建设采购技术标准》-橡胶护舷CGBZ0018-JN-2023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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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部修改结果及意见:
项目总工(项目安全总监)/资深工程师: 日 期: | | | | 审核内容: 1)需求概况、标识/包装/运输和存储、工作进度/监造和现场验收、其他要求中HSE内容。 2)如涉及纯安全投入类物资时审核全部章节。 | | 审核内容: 1)质量技术:需求概况、需求一览表、执行标准/规范、设计/使用条件、技术要求、检测和试验、技术文件、监造和现场验收、技术服务与售后服务、质量保证、其他要求。 2)预算费用:需求概况、需求一览表、标识/包装/运输和存储、工程计量、变更及结算内容。 | | 审核内容: 1)计划协调:需求概况、标识/包装/运输和存储、工作进度/监造和现场验收、变更事项内容、其他要求。 如涉及办公家具、办公设备时审核全部章节。 2)合同采办:需求概况、需求一览表、技术服务与售后服务、质量保证、变更关联性内容、其他要求中合同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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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页不够可加附页,技术规格书(采购技术要求书)正文内容需编制人员逐页小签; 2、原则上技术规格书(采购技术要求书)均由项目总工负责组织编制,纯安全类技术规格书(采购技术要求书)由项目安全总监负责组织编制
QHSE-01-31-PM-01-C10附件3:
-橡胶护舷采购 2. 产品技术参数
3. 设备技术参数及专用技术要求(1)护舷测试 根据护舷制造标准,在出厂时应进行压缩测试,以确认其吸能率及反力。测试结果应作为工程记录,只有测试结果满足设计要求,并经买方所确认后,护舷方能起运和交付使用。 所有护舷在送达现场安装前,必须向买方提供以下由护舷生产商确认的测试报告: 作为质量保证,卖方应为其产品的材料及每一种本项目所选用型号的护舷提供至少三个完整的护舷制成品(已符合出厂规格)的测试报告。报告应包括所有测试结果及记录,证明所有制造护舷产品的组件都符合设计技术规格书及设计、规范相应要求及标准。所有护舷产品必须100%符合生产商的产品标准,所有测试必须按国家/行业或国际适当的标准进行。 (2)材料 橡胶护舷所用材料应由弹性好、耐老化、耐海水、耐油腐蚀和耐磨的天然合成胶组成,不得采用再生橡胶。橡胶材料的试验应遵循国家有关技术规定。 护舷的配件应适应于腐蚀的海洋大气环境,应采用316L不锈钢制作,护舷安装后应易于维修和更换。 不能更换的配件应满足50年使用要求。要求橡胶护舷的使用寿命大于12年。 胶料的物理性能 | | | | | | | | | | | | | | | 臭氧老化50*10~8 ;20%,(40±2)°C×48h。 | | | | | | | | | | | | | | | |
橡胶热重力分析TGA 形状尺寸与极限偏差 形状尺寸 | 长、宽、高,% | 螺栓孔径,mm | 螺栓孔中心距离,mm | | | | | 注:如果发生以上内没有,或非标准尺寸的橡胶护舷需求,则参考类似或相近的本规格书中尺寸、型号、材质的标准,进行报价。 |
(3)预埋件(或植栓)及定位板 预埋件定位板必须与预埋螺栓匹配,定位板平整度要符合规范要求,定位板不允许出现拼接;金属配件由卖方配套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地角板、地脚杆、螺栓、螺母、垫片,所有配件全部采用不锈钢材料;维修项目,螺杆需采用类似植筋的方式,区别新建预埋的形式;根据工程现场需求形式的不同决定卖方固定护舷金属配套形式。 (4)所有铁件防腐蚀保护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卖方应提供与护舷配件相同的足够油漆给买方,以便安装时现场修补。 护舷的生产应具有可追溯性,并有产品标识。 六、 检测和试验 以下为完全引用《中国海油采购标准体系建设采购技术标准》-橡胶护舷CGBZ0018-JN-2023中第6条.检测和试验。 (1)生产过程检验要求: 外观质量检验:橡胶护舷表面质地均匀,不应有异物、气泡、龟裂等缺陷;表面明疤和缺胶可以进行修复,钢板部分不能外露,一般采用目测检验法。 力学性能检验:根据反力(橡胶护舷受到轴向压缩作用力时的反作用力)和吸能量(橡胶护舷受到轴向压缩产生变形所吸收的能量)分为R1/R2/R3/R4四个等级,一般使用压缩试验装置法进行测试。 胶料物理机械性能项目检测: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硬度、压缩永久变形、耐臭氧老化、热空气老化(拉伸强度变化率、拉断伸长率变化率、硬度变化)、橡胶与钢板粘合剥离强度。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物理机械性能项目的测试。 (2)出厂检验、抽样试验要求:根据护舷制造标准,在出厂时应进行压缩测试,以确认其吸能率及反力,测试结果应作为工程记录。 (3)第三方检验要求: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要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4)递交投标样品要求、试验要求:橡胶护舷送第三方检测单位取样前要通知买方进行见证取样,见证取样的数量、送检包装、送检流程要符合相关规范规定。 七、 标识、包装、运输和存储 本章序号1-4项为完全引用《中国海油采购标准体系建设采购技术标准》-橡胶护舷CGBZ0018-JN-2023中第7项-标识、包装、运输、储存。 1、产品标识产品标志/标签要求:生产厂家、出厂日期、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技术指标、检验部门印记、橡胶护舷生产批号等。 2、产品包装橡胶护舷的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橡胶护舷》(HG/T 2866-2016)的有关规定。 3、产品运输(1)自行选定为合同的实施所需的运输路线、运输工具(现场厂内运输线路由厂内业主及买方指定)等,并承担相关费用。运输路线及运输工具采取限制和分配载运重量及其他合理措施,防止任何运输工具因超过载重限制而损坏或损伤所通行的道路或桥梁。卖方运输过程中所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 (2)负责将不符合买方质量要求的货物运走并重新进货,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对工程造成的影响将由卖方进行赔偿。 4、产品存储卖方负责所供橡胶护舷卸货及分类分型号摆放码齐;橡胶护舷卸货所用吊车及起重工相应证书应提前报备买方,并办理进退场手续。 5、卖方应在发货前2个日历天将发货时间、预计到货时间、货物运输方式、运输联系人及手机号、产品名称型号以及产品合格证,书面通知买方,并在运出之后,24小时之内通知买方。6、自行选定为合同的实施所需的运输路线、运输工具等并承担运输安全、货物安全责任,完好送达买方规定的交货地点。八、 技术文件 以下为完全引用《中国海油采购标准体系建设采购技术标准》-橡胶护舷CGBZ0018-JN-2023中第8项-技术文件。 1、橡胶护舷附有发货清单(橡胶护舷数量及所有配件数量等); Øa.每批次橡胶护舷附有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检验出厂合格证; Øb.每批次橡胶护舷附有产品出厂规定的试验报告单; 2、不同型号的橡胶护舷提供相应的使用说明书,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各项:型号、结构尺寸、技术参数、适用范围、使用环境、安装、维护、运输、保管及其他需注意的事项等; 3、应提供每种批次的国家级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 九、 工作进度、监造和现场验收 以下为完全引用《中国海油采购标准体系建设采购技术标准》-橡胶护舷CGBZ0018-JN-2023中第9项-工作进度、建造和现场验收。 1、买方工作范围(1)负责指定采购物资的卸货地点,具体卸货地点由买方指定。 (2)买方提前15天以邮件或电话通知卖方进行排产,卖方根据生产周期进行加工,并提前3天将橡胶护舷运送至买方指定位置。 2、卖方工作范围(1)负责按买方供货清单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橡胶护舷,并提供相关材质证明; (2)负责按买方供货清单进行橡胶护舷的采购,卖方未经买方同意且未提供变更申请,不得整体转包或以次充好且提供更换铭牌等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除正常赔偿对应损失外,按照违约处理; (3)负责按买方要求加工周期完成产品加工并提前三天运送至买方指定地点,送货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4)负责橡胶护舷的卸货工作;并进行橡胶护舷进场验收及橡胶护舷的复检工作; (5)自行解决司机和送货人员的食宿; (6)自行选定为合同的实施所需的运输路线、运输工具(现场厂内运输线路由厂内业主及买方指定)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7)橡胶护舷入场后的运输、装卸应满足买方HSE管理要求。 3、物资验收(1)橡胶护舷到达交货地点后,由买方组织相关单位共同检验货物的规格、质量和数量等状况,检验合格后卖方方可进行货物卸货。 (2)对复试不满足相应规范要求的橡胶护舷,买方有权要求退货,卖方必须重新组织供货直至满足相关规范规定; (3)经共同验收,橡胶护舷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买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同时追究卖方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4)卖方向买方提供橡胶护舷的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试验检验报告、性能检验报告、产品维护、物资清单等资料供买方审核;质量证明文件在橡胶护舷进场时随车提供,未经买方同意不得私自卸货。 (5)卖方需按照买方要求的橡胶护舷型号供货,卖方若变更型号必须经买方同意方可更换。 (6)卖方需严格按照买方提供的供货料单和数量供货,不得改变供货料单数量及技术要求。 (7)超过买方通知供货时间3天内仍未有明确响应和任何函件答复,买方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罚款,因橡胶护舷供货不及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8)买方保留到生产厂家监造、测试和验收的权力。 十、 技术服务与售后服务 以下为完全引用《中国海油采购标准体系建设采购技术标准》-橡胶护舷CGBZ0018-JN-2023中第10项-技术服务与售后服务。 1、安装、调试指导要求:无 2、技术培训要求:无 3、技术联络与响应:供应商在接到买方通知24小时内给予答复,72小时到达现场; 4、保密要求:无。 十一、 质量保证 以下为完全引用《中国海油采购标准体系建设采购技术标准》-橡胶护舷CGBZ0018-JN-2023中第11项-质量保证 供应商应按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关于工程橡胶护舷质量的有关规范标准,对交付买方使用的橡胶护舷,在实体检测验收中发现的橡胶护舷材料自身质量问题负责,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发现的橡胶护舷材料自身质量问题负责,质量保修期限按相关规定或合同要求执行。 1、质保期与质保金要求:详见合同条款规定; 2、考核、罚则、赔偿等特殊要求:进场橡胶护舷不符合买方质量验收要求,一律无条件退货,并由供应商重新进货直至合格。 十二、 其他要求 1、技术联系人:韩金镯 联系电话(手机号): 17622999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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