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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胶护舷] 中铁渤海铁路轮渡烟台北站轮渡码头E墩护舷维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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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在  2024-12-7 17: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中铁渤海铁路轮渡烟台北站轮渡码头E墩
护舷
维修采购公告






    于2024-11-21在网上发布:中铁渤海铁路轮渡有限责任公司烟台北站轮渡码头E墩护舷维修项目采购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中铁渤海铁路轮渡有限责任公司
    烟台北站轮渡码头E墩护舷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烟台北站轮渡码头E墩护舷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jnsbtf-2024zb27     
    招标人:中铁渤海铁路轮渡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地点:烟台北站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烟台北站轮渡码头E墩7#、8#、9#护舷(从渡船尾部起算)是竖向的两鼓一板型式,需要拆下旧的护舷防冲板,更换安装新的护舷防冲板。每个护舷防冲板高4.150m、宽2.250m,通过2个橡胶鼓体H1250(每个橡胶鼓体有6个螺栓M45)及两侧挂链与码头胸墙混凝土预埋件(大U型环)相连,每个护舷的整体重量(防冲板、2个鼓体以及挂链)约6吨左右,需用16吨以上汽车吊辅助人工进行吊拆、吊装。
    3.2 施工更换所需的防冲板、橡胶鼓体、固定螺栓以及挂链等均由招标人提供。其中7#、8#、9#护舷的防冲板、两侧链条及螺栓配件均利用新采购的;橡胶鼓体新采购2个新的,其余利旧。在每次吊装过程时,需进行现场拼装。
    3.3 对拆卸下来的报废旧料,需用平板车运至烟台北站港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存放。
    3.4 施工要求:每次更换施工时,需趁渡船不在码头空闲时间,需要按照招标人确定的施工时段内完成,每套护舷更换给点4小时(旧护舷鼓体的固定螺栓以及挂链可以提前预松动)。
    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包括第3条的所有内容,包工包料。
    二、招标要求
    1、项目承接形式
    1.1 承接企业具有类似项目实施经历的建筑企业资质,信誉、安全、质量好的单位可报名参加。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发包形式,根据中标价一次性包干,在招标范围内由于中标人漏算、多算、错算等均不得增减。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经协商后可对项目造价作相应的调整。
    1.2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分包。一旦发现转包、分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向中标人索赔中标价5%的违约金。
    1.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机具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
    2、报价依据、轮次
    2.1根据市场信息和企业自身管理水平自主报价。
    2.2本项目实行两轮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报价。
    3、工期要求
    本项目工期要求:本项目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起共 30天。因中标单位原因延误工期的,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额 百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质量要求
    4.1工程质量按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4.2项目完工验收前,必须经中标人自验自评后进行。
    4.3项目竣工前 3  天,中标人应提交技术资料,其内容必须符合行业规范并满足存档要求。
    4.4工程交付使用后,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1年,质量保证金按工程价款的3%执行。
    5、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5.1中标人在施工前必须与招标人签订《安全协议书》,严格遵守安全施工的规程,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完善安全施工措施,确保施工和人身安全,避免行车、消防、设备等一切事故的发生。如发生责任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5.2对工程中涉及的治安、消防、市政、环保、交通、施工所在地居民关系协调等发生的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6、款项支付及结算办法
    6.1结算支付前,中标人必须上报所有技术、经济资料,并经审核合格,配合做好验工计价。
    6.2按合同的约定办理支付、结算。中标人需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其他要求
    7.1施工现场用水、用电根据约定执行。
    7.2中标人中标后,按投标承诺内容与招标人在15个工作日内签订好合同,中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的承诺内容,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7.3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保险事宜均由中标人负责办理,支付的一切保险费用也由中标人承担。
    7.4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7.5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四、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1、 投标文件应按商务、技术分别编写。
    需要递交标书3套,1正本、2副本。
    2、 商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2.1投标函(附件3);
    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4授权委托书;
    2.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信息要清楚);
    2.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信息要清楚);
    2.7投标单位资格审核材料:
    ① 资质证明类证书复印件。
    ② 近期合同资料复印件。
    2.8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主要材料报价表(附件4);
    2.9其他能提供的优惠条件。
    3、技术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3.1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3.2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的保证措施和承诺。
    五、对投标文件的认可
    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招标人不予受理:
    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1.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作为废标处理:
    2.1未加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的;
    2.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
    2.3投标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2.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中主要条款未响应的;
    2.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7投标单位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2.8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9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的。
    3、无效标书由评标小组确定。同一项目出现不予受理的投标或废标且有效投标仅2家的可组织后续谈判,不足2家的重新组织发包;重新发包报名不足2家的可转直接谈判。
    六、合同
    《烟台北站轮渡码头E墩护舷维修合同》(附件1)。
    七、招标日期安排
    1.2024年11月21日发布招标信息。
    2.2024年11月29日9时前,各投标人的标书密封送至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环海路60号中铁渤海铁路轮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 联系人:管延钊,电话:0535-2932035 ,15863847767。
    3.开标地点:中铁渤海铁路轮渡有限责任公司。
    4.开标时间:电话通知
    5、招标人保留随时终止招标的权利,而无需负任何法律责任以及给予任何理由。
    附件:
    1. 烟台北站轮渡码头E墩护舷维修合同
    2. 投标函
    3. 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主要材料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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