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05706”气囊护舷换新为EVA聚脲实腔护舷项目比选公告
一、比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事局 二、比选内容:“海巡05706”气囊护舷换新为EVA聚脲实腔护舷 三、评审方式:综合评分法 四、项目最高限价:220000.00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满三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截至本公告发布时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4年11月29日9:00至12月4日17:00(北京时间)。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5日14: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不再接收投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以邮件签收时间为准)。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青岛海事局。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5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青岛海事局0820会议室 联系人:孙工,电话:0532-58663167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事局 2024年11月29日
“海巡05706”气囊护舷换新为EVA聚脲实腔护舷项目内容表 | | 项目 | | ★拆除原充气气囊及附属构件,修整安装部位玻璃钢、填封附属构件螺栓孔等 | | ★提供EVA聚脲实腔护舷设计方案图(参考设计方案如图1、图2、图3所示。如投标人提出其他设计方案,应对方案作出详细可行性说明及优缺点分析,经比选小组评审通过后,投标文件有效,如评审不通过视为废标) | | | | ★重新核算重量、重心、稳性等内容,保障改造能够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出具《全船重量重心及稳性估算书》《储备浮力、不沉性和干舷计算书》《水尺图》等相关材料(由具备相关资质企业出具),相关内容通过CCS审核并出具CCS审查报告书 | | |
表 2 “海巡05706”护舷改造内容表
图 1 EVA聚脲实腔护舷设计样式图
图 2 EVA聚脲实腔护舷设计样式图(船头及吊装位)
图 3 EVA聚脲实腔护舷设计样式图(非船头及吊装位)
(一)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工。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长,则每超期1天,甲方可扣除合同价款的0.3%。 (二)交接地点 ★山东青岛市市北区中港海事趸船码头(施工场地不指定,船艇托架等辅助工具、材料不提供) (三)质保期 ★产品质保期不少于1年。 ★质保期内,产品出现任何龟裂、脱落、开胶等产品质量问题,投标人应当48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并在14日内完成维修工作,并承担维修所需人工、材料、运输等一切费用。 一、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中图像、文字应当清晰可辨、附件齐全,必要时可提供U盘以展示复杂的图像、文字内容。投标文件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分别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 具体组成部分如下: (一)资格文件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满三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 4.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图 5.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二)商务及技术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3. 投标函 4. 报价明细表 5. 企业业绩表 6. 商务技术响应表 7. 设计方案图 施工方案 1. 质量保证承诺及措施 2. 工期保证承诺及措施 其他需要说明或提交的内容
附件4 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海巡05706”气囊护舷换新为EVA聚脲实腔护舷 序号 | 项目内容 | 材料费 | 人工费 | 合计 | | ★拆除原充气气囊及安装构建,安装部位玻璃钢修整、填封旧螺栓孔等 | | | | | | | | | | ★EVA聚脲实腔护舷加工制作、运输、安装(材料费列明“每米单价*25米=总价”公式) | 示例如下: 150000 (6000元/米*25米=150000元) | | | | ★重新核算重量、重心、稳性等内容,保障改造能够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出具《全船重量重心及稳性估算书》《储备浮力、不沉性和干舷计算书》《水尺图》等相关文书材料(由具备相关资质企业出具),通过CCS审核并出具CCS审查报告 | | | | | 船艇上下坞排等其他服务项目(可自行细化相关服务内容) | | | | | | | | |
注:1,投标人报价应当包括完成项目所需的场地、材料、人工、上下坞排、运输、安全、保险、税费、图纸资料、技术服务等一切费用,招标人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2,以上表格内容,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细化,但不得缺省项目内容。
附件5
企业业绩表 序号 | 采购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项目内容 | 采购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合同复印件附后,未提供合同复印件的,不加分。
附件6 商务技术响应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工。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长,则每超期1天,甲方可扣除合同价款的0.3%。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内完工。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长,则每超期1天,甲方可扣除合同价款的0.3%。(示例) | | | ★交接地点为山东青岛市市北区中港海事趸船码头(施工场地不指定,船艇托架等辅助工具、材料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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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保期内,产品出现任何龟裂、脱落、开胶等产品质量问题,投标人应当48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并在14日内完成维修工作,并承担维修所需人工、材料、运输等一切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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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除原充气气囊及安装构建,安装部位玻璃钢修整、填封旧螺栓孔等 | ★拆除原充气气囊及安装构建,安装部位玻璃钢修整、填封旧螺栓孔等(示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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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新核算重量、重心、稳性等内容,保障改造能够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出具《全船重量重心及稳性估算书》《储备浮力、不沉性和干舷计算书》《水尺图》等相关文书材料(由具备相关资质企业出具),通过CCS审核并出具CCS审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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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海巡05706”气囊护舷换新为EVA聚脲实腔护舷 项目合同(范本)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事局 乙方:xxx 签订时间:2024年 月 日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海巡05706”气囊护舷换新为EVA聚脲实腔护舷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 1、乙方根据招标文件,经双方勘验核对无误后,招标文件和现场勘验要求作为本船修理的工程范围和施工依据。 第二条:工程价款 2、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总价包干,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明细如投标分项报价。 第三条:工程付款 3、本合同付款分为三次付款:第一次付款为项目合同签订后,付至合同签订金额的30%,第二次付款为EVA聚脲实腔护舷安装完毕由甲方现场验收签署《完工验收单》后,付至合同签订金额的80%,第三次付款为项目由第三方审计公司完成审计出具相关《报告书》后,付至《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审定值的100%。以上每次付款均需乙方开具对应金额的发票方可支付。 第四条:工程期限及交接地点 4、按照投标文件约定,本工程定于2024年 月 日开展维修,2024年 月 日前完工交付,工程期限共计 天。 5、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内,因大风、下雨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修理进度损失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工期顺延。 交接地点在山东青岛中港海事趸船(施工场地不指定,船艇托架等辅助工具、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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