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船舶维修工程(两艘船舶气囊上、下排)询价文件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1、工程概括 方驳 117 号、方驳 127 号两艘船舶占用吉大港B.F.D.C 船厂场地进行气囊上、 下排,内容包括:船舶气囊上、下排服务及船底布墩工程。 2、总体要求 方驳 117 号、方驳 127 号两艘船舶上下排位置在孟加拉国吉大港市,船东提 供船舶上下排场地。分包商要满足总长:62.6m、型宽:19m、型深:3.6m、最大 吃水:2.69m、总吨 1196T 的船舶进行气囊上下排服务及船底布墩等工作。
二、基本要求
船舶名称 | 数量 | 基本要求 | | | 1、分包商营业执照的经验范围要具有船舶气囊上下排服务的 资质; 2、气囊尺寸及数量要满足船舶尺寸(长:62.6m、型宽:19m、 型深:3.6m、总吨:1196T)进行上下排服务; 3、绞车拉力满足船舶重量3500T; 4、根据船舶总布置图进行布墩并画出布墩图。 |
三、其他要求
1、气囊,绞车及布墩需用的材料由分包商提供; 2、工程期限为 2024 年 03 月 30 日至 2024 年 05 月 30 日; 3、船东提供住宿、施工场地、用水、用电及设备等服务; 4、船东根据质量检验要求和检验程序进行检验验收; 5、分包商必须遵守船东有关生产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治安管理等各 项管理制度,配备相关管理人员,并接受船东的监督、检查。 6、分包商进场施工前应提交施工方案并由船东批准; 7、分包商必须在允许的工程范围内组织施工,禁止私自扩大工程范围;
8、分包商人员施工作业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环保管理协议 书》相关条款。施工中因分包商原因发生的人身伤亡、机损事故、交通事故等均 由分包商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对于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机损事故、 交通事故等的经济损失,由分包商直接向第三方索赔。由分包商负责处理并承担 责任,船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分包商应保证工程的工期和质量,非因船东原因致使工程拖期、造成质量 事故等,给船东造成的经济损失,分包商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10、分包商必须做好施工前的各项生产准备和工程竣工收尾工作,在施工过程 中做到文明生产。工程交工前应按甲方要求清理好施工现场,如未按要求清理, 船东有权请第三方代为清理,费用由分包商承担。 11、分包商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月足额向其所雇用的农民工 发放工资。并为其所属人员办理相关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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