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海水取排水及雨水排放PC总承包工程助浮气囊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不断培育发展优势供应商,根据我单位的材料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本项目(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海水取排水及雨水排放PC总承包工程)工程助浮气囊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招标组织机构为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大连湾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海水取排水及雨水排放PC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用 助浮气囊 。
2.2 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或贸易商所销售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算器具和检验手段。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产品标准的技术条件要求并可满足招标方所要求的技术质量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或供货能力证明,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提出切实可行的供应、运输方案,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买方技术规格书标准规定,生产产品附带产品合格证及使用保养说明以及产品设计使用年限及质保期情况说明。。
(5)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7)投标人须为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注册通过的合格供应商。
(8)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9)其他要求:贸易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的授权函,贸易商只能有一个品牌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商可以授权符合条件的多家贸易商参与投标。生产商不可以与其所授权的贸易商共同参与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1月7日前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完成供应商注册,推荐单位选择 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大连湾海底隧道项目经理部 (已注册供应商但所属单位非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的,需向 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大连湾海底隧道项目经理部 发起合作意向申请),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及参与网络在线投标。请供应商牢记注册用户名及密码。
4.2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于2023年 1月2 日 12 时(北京时间)至 1月 7 日 12 时(北京时间)通过登录http://ec.ccccltd.cn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 / 元/整标,售后不退。参加多个包件或单个包件投标的投标人均需整标购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仅提供收据,不提供发票。
5.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书的同时按投标须知规定通过投标保证金系统提交人民币 / 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青岛市燕儿岛路第二支行
账 号:371501983910000001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截止日期为:2023年 1月 29 日 12 时(北京时间)。电子版于 2023年 1 月 29 日 12 时(北京时间)前通过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成功上传投标文件。
6.2 定于2023年 1 月 29 日 12 时(北京时间)通过“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开标。
6.3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凡是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均视为接受本次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招标时间、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和招标文件内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上发布。公告起止时间为2023年 1月2日至2023年1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