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0DWT过载驳船气囊下水工艺方案 1 适用范围:本工艺方案适用于大连寺冈重工有限公司建造的60000DWT过载驳船在位于旅顺厂区内船台上建造完工后的气囊下水作业,其他类似船舶的气囊下水作业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CB/T3975-1996《船舶上排下水用气囊》、CB/T3837-1998《船舶用气囊上排、下水工艺要求》以及船型资料和相关进出坞技术要求。 3 设计资料 3.1船型主要参数资料: 总长:Loa=192.0m 型宽:B=50m 型深:D=15.0 空船重量:W≈15000t 首吃水:TF=1.70m 尾吃水:TA=2.30m 3.2船台资料:船台坡度:k1=1/75,长度150m, K2=1/40,长度30m, K3=1/15 长度45m 墩高:H=0.9m 4下水船舶及主要下水设备、设施的准备及要求 主要设备设施配置表 4.1下水船舶的坞内工程全部结束并经验收合格,船体外部(气囊接触部分)不应有伤害气囊的附件和尖锐突出物。 4.2 气囊设备应为按标准生产的合格产品,使用前应对气囊的使用性能进行检查。 4.3 拖轮等牵引、拖带设备、设施应为运行安全可靠的完好设备。 5.气囊布置方案 5.1气囊型号及承载力计算: 选用济 1.5×15-18的七层骨架材料的船舶上排下水气囊100只,布置间距S=3m左右。具体应有下水人员视现场的布墩情况进行具体的调整布置,尾部气囊间距可适当减少。 4.1.1 起墩状态的气囊承载力: 起墩高度:H=0.9m; Q=π(D-H)/2 L· P·N·=3.14(1.5-0.9)/2×(18×70+15×30)×0.16×9.8×10=25257(吨) 起墩状态的气囊安全系数:K=25257/15000=1.68>1.26(满足标准要求) 4.1.2下水状态的承载力: 气囊工作高度:H=0.5m Q=π(D-H)/2 L· P·N·=3.14(1.5-0.5)/2×(18×70+15×30)×0.16×9.8×10×100=37885(吨) 下水状态的气囊安全系数:K=37885/15000=2.52>1.26(满足标准要求) 4.2 首尾跌落计算 4.2.1 首跌落计算 因本船船首离开船台前已达到首浮水深,因此不存在首跌落情况。 4.2.2 尾跌落计算 计算潮位:+2.1m 气囊运行高度:0.5m 船在1/75坡道运行至1/40坡道后,由于尾部气囊数量减少,将发生转角,船将以1/40的坡度向下运行,尾部逐渐入水,浮力增加,当浮力距和重力矩对船首支点达到平衡时,船将尾浮。现分析船首运行至船台1/75与1/40拐点时,船的受力情况,以判定是否会出现尾跌落情况。
此时,浮力为8900t,浮心距首支点距离102m 船重心距首支点距离:60m 浮力距8900*102=907800t*m 重力距 15000*60=900000t*m 船运行至此位置时,重力距浮力距达到平衡,船开始到尾浮,不存在尾跌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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