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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胶护舷] 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运东船闸修理转动护舷技术安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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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在  2024-11-5 07:57:56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运东船闸修理门槽转动护舷备品件项目询比采购文件一、询比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
(万元)
资金来源
备注
运东船闸修理门槽转动护舷备品件项目
9.3
财政

二、询比资格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三、采购服务内容
1、主要内容:门槽转动护舷备品件等
2、质量要求:合格
3、结算方式:固定总价。
四、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天。
五、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合格审定后一次性支付。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先生     电话:18360322816
采购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询比文件发布信息
询比公告发布网站:公告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商城”网站发布。
询比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5日,每天0: 00-23: 59 (北京时间)
询比文件领取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商城”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请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商城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489335684@qq.com,联系电话:0514-87116778),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23:59。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二)询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线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询比响应文件(纸质)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11月6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询比响应文件(纸质)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询比响应文件(纸质)接收地点: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地址: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
(三)注意事项
1、响应文件份数:线下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平台线上报名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件一份(电子文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文件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副本与正本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为准,作为评判依据。 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件、纸质版正本中,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签字、盖章。
2、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3、本项目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商城”(https://cg.zbj.com/)发布公告。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商城”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内容。
4、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
5、本次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6、供应商须在平台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7、无论询比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由自行承担。
8、本次代理费用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1500元代理费给代理机构,上述费用不在报价中单列,包含在总价中。
9、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0、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条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1)平台线上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2)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3)按时报名签到。
11、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请咨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如对采购流程有疑问,请咨询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运营(客服热线400-660-7735,供应商指导QQ群: 755712717)。
八、评选方法
最低价评审法。已入围评审的报价供应商,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未入围的报名供应商不参与评审。
九、其他
1、供应商必须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要求
一、报价
(一)报价函
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询比采购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询比。
1、愿意按照询比采购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壹份。
3、我方承诺:本次询比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询比采购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询比采购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中选,将按照询比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二)明细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二、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三、资格条件及其他
1、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业绩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扫描件

四、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其他资料
1、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采购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电话          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询比、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  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 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承包人:             
 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运东船闸修理门槽转动护舷备品件项目 (项目名称),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项目编号       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询比文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8)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小写¥   元)。
4、承包方所用材料应符合同规定的品牌、技术参数,材科及施工质量必须达到规范和标准要求。如有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程延期损失。承包人应提前报请发包人验收。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均要报甲方验收合格。验收合格,方可进入下一步工序的施工,否则予以返工。
5、施工安全:承包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和人员安全,发生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事故及其带来的一切后果概由承包人负责。
6、承包人承诺按相关行业规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付款方式:
项目完成验收,审定合格一次性支付工程款。
8、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指示开工,计划工期 15 天,雨天顺延。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交工违约金500元/天。
9、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及质保的约定
9.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订的最新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9.2乙方自行考虑为完成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所发生的施工赶工措施,甲发不再额外增加此类费用。
9.3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相关现行的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满足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工程质量的合理要求,质量标准为合格。
9.4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不得因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工程施工、工程管理、质量标准、施工规范、检验验收等方面的调整,以任何形式或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补偿,无论这种调整是否会增加乙方的费用。但工程量变化的除外。
9.5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未经甲方验收通过的,乙方不得擅自进入下一施工阶段。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9.6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9.7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乙方竣工日期。
9.8 本工程应符合国家环保质量要求,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9.9 工程交付尚未使用期间凡属工程遗留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三天内组织整改。逾期甲方将组织整改,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9.10本项目质保期为1年。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对非甲方原因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承担保修责任,乙方须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 2 日内赶到现场维修。紧急维修最迟应在 24 小时内到场抢修。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到场抢修,或自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3 日仍未给予回复,或连续 2 次维修仍未能解决问题、修补或消除缺陷的,甲方可自行或直接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0、纠纷解决办法
10.1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则通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10.2 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11、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两份。
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地址:                                 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合同
发包人: 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承包人:             
为在 运东船闸修理门槽转动护舷备品件项目 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 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                (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用于本次施工的特种设施设备,需经相关部门检验且达到合格标准。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保证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失效。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廉政协议
发包人: 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承包人:              
为有效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维护发包人 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共同商定在 运东船闸修理门槽转动护舷备品件项目 实施过程中共同遵守以下廉政协议条款:      
1、双方应对本单位员工加强反腐倡廉和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员工自觉执行本协议条款。
2、发包方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不准收受承包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贵重物品;不准到承包方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不准向承包单位或个人借钱借物、索要各类生产和生活消费物资;不准委托承包方装修住房或提供各类劳务服务;不准要求承包方为自己的配偶、子女介绍各类业务,承揽设计、施工项目;不准向承包方拉赞助、推销商品。 
3、发包方人员违反本协议条款,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
4、承包方人员要配合发包方人员自觉执行本廉政协议,不得向发包方人员馈赠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不得安排发包方人员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参加活动或外出旅游;不得迎合发包方人员为个人提出的削价出售物资材料和提供劳务服务的要求。对发包方人员不廉洁行为,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不得隐瞒。
5、承包方人员违反本廉政协议条款,承包方单位要及时纠正。
6、若因承包方人员严重违反本廉政协议条款,发包方有权中止相应的经济合同,承包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7、本廉政协议未定事项,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本协议与对应的经济合同共同有效。


发包人:     (盖章)       承包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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