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深圳盐田港道堆项目 橡胶充气气囊 询价函 1、 采购项目简介: 1.我公司因工程施工需要询价采购一批 橡胶气囊 (编号:SHJXJ-05-2024095),贵单位如有意向,请于 2024 年 08 月 30 日 16 时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上确认参与,按下列要求投标: 2、 投标人资质: 2.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 (1)财务要求:要求投标人有税务登记证图片(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红章页面)/近三年审计报告或主要财务报表/开户行许可证。 (2)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须是招标人或中交供应链平台的物资供方,有近3年同类工程相关材料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有经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局查询网等相关网站无信用问题证明。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列入中交集团或三航局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或正处于司法纠纷状态; 3、 标的: 橡胶充气气囊,详情见技术规格要求 。 4、 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 5、 需求数量规格:详见附件:报价表。 6、 预计供货时间: 2024年9月10日(暂定,具体以项目部通知时间为准) 。 7、 交货地点: 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区东作业区中交三航局施工现场 。 8、 计量及验收方式: 现场点数 。 9、 技术要求: 详见材料技术规格书 (必须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国家技术标准要求及图纸要求)。 10、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汽运,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 11、定标方式: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合同单价采用 固定 单价 12、定价机制: 12.1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实际结算价格维持合同单价不变。 13、付款方式: □先款后货 □结算后30日内付款 R结算后60日内付款 □结算后90日内付款 □使用供应链金融产品 13.1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若回款为承兑汇票或其他金融票据,按票据的贴现利率计算,贴息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开具着增值税专用发票。 13.2对账结算后按上述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审批,及时将应付货款足额支付给中标单位。 13.3供货结束后,供方按双方签认的《收料回执单》上的实际供应数量及结算单价开具税率为 1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开具发票日期起的 3 个日历天内将合法有效发票、《收料回执单》一并提交给需方。如因非需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供方提供票据不及时、票据不合法等)而造成需方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抵扣税费、税务滞纳金、罚金、处理过程中的任何费用支出等)则由供方全额承担并及时以现金形式赔偿给需方。需方在接到发票核对无误后 两 个月内全额付款(需扣除3%质量保证金)。 14、履约保证及违约责任: 14.1供方保证:按需方要求按时交货。如因供方原因而逾期交货,每延误一天,支付 1000 元作为违约金。 自交货日起算,一旦供方逾期达到 5 天,则需方有权利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2 %作为违约金。 14.2供方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数量、规格等达到需方的要求。如未达到要求,则供方有义务按需方要求,无条件保质保量迅速的重新供货或补足差量至指定地点,并承担本条上款约定的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如再次供货仍不符合要,则需方也有权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须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2 %作为违约金。 14.3本合同所约定违约事项、赔偿事项等扣款事项如实际发生,而所约之各项违约金、赔偿金等若尚不足以抵偿、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有义务补足差额。各类扣款的扣除方式为:在付款时,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15、询价报价文件及报价单的递交: 15.1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9 月 2 日 15 时前通过( https://sp.iccec.cn/(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完成报价的录入并上传(上传附件的投标报价与网上填报报价应一致,不一致的作废标处理)。 15.2投标人须认真阅读附件二《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处置流程》,出具附件三《信用承诺书》和附件四《合规声明》,与报价附件一并上传(报价时未出具信用承诺书及合规声明的,作废标处理,中交集团内部单位和集团红名单企业无需出具)。 16、开评标:招标人于 2024 年 9 月 2 日 15 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进行线上开标,由招标授权的询价小组或本级单位采购领导小组,招标人有权力拒绝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报价。 17、合同签订:中标单位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书后前来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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