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妈湾电力码头北泊位漂浮式护舷升级改造招标询价书
1、 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妈湾公司原设计有南北两个五万吨级卸煤泊位,设计前沿停靠水域设计底高程为-13.5米。按现有水深条件,满足不了集团7万吨级煤船靠泊要求。因此,2010年对妈湾司卸煤码头进行升级改造,由原停靠五万吨级煤船升级到停靠七万吨级。 由于码头结构及水深受限,停靠大吨位煤船需将船舶外移离岸边3.5米,才能达到足够吃水深度,为保证煤船靠泊安全,经四航院设计,采用φ3700*5900L规格漂浮护舷12套,分两个泊位悬挂使用,每个泊位船头、尾各三套护舷,2012年投入运行。 漂浮护舷两端采用锚链与泊位胸墙连接锚固,浮于海水表面,随潮水的起落、海浪涌动而上下浮动。护舷在靠泊煤船时受到煤船船舷与胸墙挤压变形、摩擦,且平时受海浪涌动也与胸墙产生摩擦表面受损(虽然在码头泊位胸墙上已安装防磨皮带垫层)。护舷使用已超十年,破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 漂浮式护舷于2012年投用,经多年使用,护舷防磨保护层出现严重磨损、龟裂、起层等,部分区域已磨损至内部填充材料部位,露出泡沫层,严重影响煤船靠泊安全。 2)采购范围:本次招标方维修护舷共六件。 (1)、现场的护舷拆装; (2)、招标方码头至投标方维修地点间的护舷往返运输; (3)、投标方按规范维修护舷。 2、 寻源范围:☑公开 £邀请 3、 报价方式:网上报价 4、 报价截止时间和质疑截止时间:以门户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5、 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各项采购要求(包括合同条款、技术条款、报价要求),并在满足各项采购要求基础上进行报价(含税)。不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不得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2)供应商填写《响应报价表》中的报价应与门户网站中录入本项目报价一致; 3)合同条款(附件1)和技术条款(附件2)以门户网站公布本项目的标前附件为准; 4)供应商报价时应在系统中上传如下附件:£无 ☑有,具体如下: ①响应报价表(详见后附格式); ②供应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本标段仅接受生产商报名; (3)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能有效履行合同; (6)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应商确保所供应护舷物资的质量符合项目的使用要求。建立有完善的管理体系,拥有完释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0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国家产品质量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书。 5)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含税总价):人民币 1398000 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5)其他报价要求:①在同一IP地址上传报价的全部供应商,其报价均作无效报价处理,不得被推荐为成交供应商;②不接受列入本公司或环保公司或能源集团黑名单中的供应商报价。 6、 成交供应商确认原则 1)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满足本项目各项采购要求的报价中,不含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发现以下情形的,采购人可以决定终止采购活动,并重新组织采购或通过其他采购方式采购。 ①采用邀请询价并向至少三家供应商发出询价书,最终收到的报价文件少于3 家的; ②采用公开询价,第一次询价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第二次询价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仅有1家; ③所有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的或明显不合理的; ④供应商出现同一IP地址上传报价、报价内容错误一致等串通报价行为; ⑤出现其他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7、 联系方式 1)项目联系人(技术): 樊金刚 联系电话: 13808838369 2)项目联系人(商务): 陈国标 联系电话: 13902910297 8、 采购公告和成交供应商公示的媒介 9、 纪律与处罚 1)供应商不得串通报价,哄抬价格。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供应商报价; 2)若发现供应商串通报价等违法行为或损害采购人的其他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采购活动,以及将供应商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在一定时间内参与采购系统报价; 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将该供应商供应商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在一定时间内参与采购系统报价; 4)多家供应商同一IP地址上传报价的(以采购系统识别IP地址为准),采购人将视该行为为串通报价,有权将供应商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在一定时间内参与采购系统报价; 5)若供应商多次出现违法行为或损害采购人的其他行为,采购人有权将该供应商列入黑名单,三年禁止参与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的采购活动。 10、 重要提示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门户网站中相关业务指南。 2)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信息交流须以数据电文形式,通过门户网站进行,采购人以其他形式作出的解释、答复而产生的推论、结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被采购人选用,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未被采购人选用。 附件: 2. 技术条款
采购人: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日 期: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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