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A船舶防撞浮体浮筒在浙江交工宁波舟山项目的应用
项目概况:EVA浮体采购。
2.本项目的采购范围:采购范围如下表,本项目由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待项目经理部组建后,供应商与项目部重新签订合同,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概况转移给项目部履行。 | | | | | | | | | | | | | 宁波舟山港主通道(鱼山石化疏港公路)公路工程非通航孔桥防船舶撞击系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 | | | | | | | | | |
备注: 项目名称:宁波舟山港主通道(鱼山石化疏港公路)公路工程非通航孔桥防船舶撞击系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应用与交货地点:舟山本岛;
EVA浮体制造(1)硬度:按《软质泡沫聚合材料 硬度的测定(压陷法)》(GB/T 10807-2006)的规定进行,采用方法A。 状态调节:材料在生产后放置72h后方可进行试验,如果可以证明经放置16h或48h与72h的试验结果之差不大于土10%,试验可以在放置16h或48h后进行。试验前将试样放在不受弯曲变形和破坏的条件下,选择《橡胶试样环境调节和试验的标准温度,湿度及时间》(GB/T 2941-1991)给定的下列其中一种环境条件,进行不少于16h的状态调节。 预压:按规定状态调节后立即进行试验。把试样放在支撑板表面上,使试样中心或商定的位置,置于压头下方,一侧有凹的试样应使有凹的一侧向支撑板。使压头缓慢下降,在试样表面施加5N的力,测量其试样厚度。压头以(100±20)mm/min的速度压陷试样,压入试样厚度的(70±2.5)%后,再以同样的速度卸载。重复加载和卸载两次,立即开始自动绘图记录或拨回测力仪表指针。压陷试样至(40±1)%,记录瞬时最大力值,以牛顿计,然后卸载。 试样数量:不少于五个。若试样断裂在标距之外则应舍弃,另取试样补作。试样状态调节及试验的标准环境:试样在温度23±2℃,相对湿度45%~55%的环境中进行状态调节和试验。状态调节时间不少于24h。 试样尺寸:试样厚度应为(50±1)mm,使用时需带有模塑表皮的制品,其试样应取整个制品的原厚,但厚度最小为10mm,最大不得超过试样的宽度或直径。试样的受压面为正方形或圆形﹐最小面积为25cm2,最大面积为230cm2。首选使用受压面为(100±1) mm×(10±1) mm的正四棱柱试样。试样两平面的平行度误差不应大于1%。不允许几个试样叠加进行试验。不同厚度的试样测得的结果不具可比性。 状态调节:试样状态调节按《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GB/T 2918-2018)规定。温度(23±2)℃,相对湿度(50±10)%,至少6h。 (4)压缩强度:按《硬质泡沫塑料 压缩性能的测定》(GB/T8813-2008)的规定进行。 试样:试样的上下面应平行,相邻各面应垂直。试样长度、宽度应分别为(50±1)mm,厚度应为(25±1)mm。试样应无污染,各面应无表皮。 状态调节:生产后不到72h的材料一般不得用于试验。如果可以证明生产后16h或48h得到的结果与生产后72h得到的结果差值不超过士10%,允许在生产后16h或48h进行试验。试验前,试样应在下列任一种环境中状态调节16h以上。①(23±2)℃,相对湿度50%±5%;②(27±2)℃,相对湿度65%±5%。在生产后16h进行试验的情况下,状态调节时间可以包括部分或全部生产后放置时间。在质量控制试验的情况下,试样可以在生产后放置较短的时间(最短12h),并按上述任一种环境规定,采用较短的状态调节时间(最短6h)调节后进行试验。 从烘箱内取出装置并在1min内从装置中取出试样,将其放置于低导热物体(如木板)的表面上,物体的表面温度应是实验室温度。试样在与状态调节相同的温度下恢复(30±5)min。测量试样最终厚度d,。对于薄形材料,测量时需仔细不要弄乱叠合件,试样最终厚度d,等于由试片和玻璃片叠合总厚度减去玻璃片厚度。 尺寸数量:不得少于3块。长度150mm,宽度150mm,体积不小于500cm3。对带有自然或复合表皮的产品﹐试样厚度是产品厚度;对于厚度大于75mm且不带表皮的产品,试样应加工成75mm的厚度,两平面之间的平行度公差不大于1%。 表3.2.1-1 EVA发泡材料参数指标要求 3.2.2EVA浮体整体要求表3.2.2-1 浮体整体尺寸公差表 | | | | |
| | | 在浮体中间圆柱段取三个以上不同部位测量,并取平均值。 |
表面硬度检测用邵A硬度仪,泡沫护舷整体表面硬度不小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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