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新机场项目方沉箱气囊上坞劳务分包招标
评标办法
1投标报价(满分85分)本报价为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包含全部工序的全部费用。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得85分;其他投标人得分=85*最低报价/投标报价
2顶升、移运方案(5分)(包含安全措施)顶升、移运方案合理、可行,得5分;方案有瑕疵,得3分;方案不合理、不可行,废标;
3人员、设备、气囊投入(5分)人员、设备、气囊投入满足工程要求,得5分;人员、设备、气囊投入基本满足工程要求,得3分;人员、设备、气囊投入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废标。
4业绩(满分5分)近5年内,有3项及以上类似业绩,得5分;有1项及以上类似业绩,得3分;无业绩,废标。
说明:使用气囊出运沉箱对于投标人的技术实力、安全保障措施要求较高,故若投标人的顶升、移运方案不可行、安全措施不到位、气囊投入不合理、无业绩,一律废标。18.4 定标18.4.1 对未能通过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18.4.2 投标人的报价如超出合理价格范围以外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18.4.3 凡出现报价清单工程量、单价的乘积与合价不符,或合价累加与总价不符,或总价与投标价大写金额不符的,招标人将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修正单价、合价、总价、投标价,修正后的投标价为投标人最终有效报价。18.4.4 在投标人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时,评标小组对各参与招标的单位进行第一次评标,然后选取与最靠近标底三~五家投标人逐个进行第二次谈判,选取信誉业绩较好,综合价格较低的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之为第二中标候选人。18.4.5 如果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可将另一名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投标人放弃中标时,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9投标文件的澄清19.1 招标人可以要求符合要求的1-2家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投标人的澄清或补充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2 投标人拒不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补正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并没收其投标担保。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六、授 予 合 同20履约担保20.1 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7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招标人提交一份中标金额10%的经招标方认可银行的银行履约保函,或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否则按废标处理!21合同协议书的签署21.1 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7 天内,应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应按20条提交履约担保。21.2 签订合同协议书时,签约双方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代理人的授权书。21.3 签订合同协议书时,中标人须提供现场负责人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上缴证明。21.4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签订廉政协议书及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21.5 如果中标人未能按20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则可宣布其中标无效,并没收其投标担保。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21.6合同文本采用集团公司制定的合同格式文本。 22纪律和监督22.1 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有关的信息。在招标、评标期间,不得邀请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出席投标人主办的或赞助的任何活动。22.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它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22.3 如果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监督机构: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分公司党群工作部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广水路771号 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分公司电 话:0532-55719126 邮编:266000
附件 工程说明1、概况:预制场位于三亚市南山港内,共有方沉箱预制生产线2条。详见附图:①方沉箱预制区平面布置图②工字钢铺底布置图2、沉箱数量:三亚新机场人工岛起步区工程Ⅱ标段东护岸方沉箱共32个,北护岸方沉箱共24个。3、气囊要求:满足安全出运沉箱要求。提供气囊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4、工期要求: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初,具体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2017年春节期间不放假,正常施工。5、安全施工方面:乙方必须为所有操作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6、计量与支付:详见第六篇劳务分包合同第6条。7、双方权利义务:(1)食宿:乙方自理。(2)水电费:由乙方负担。水费暂按4元/方计,电费暂按1.2元/度计,根据实际单价多退少补。水电费由甲方负责代交,据实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3)乙方负责提供的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气囊、空压机、卷扬机、钢丝绳、滑轮组、手拉葫芦、钢销、垫木等。乙方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租赁铲车、叉车、汽车吊等。(预制场内塔吊由甲方租赁,沉箱预制队伍负担塔吊电费,故乙方若需使用塔吊,甲方可给予协调,电费由乙方与沉箱预制队伍协商解决)
第3篇 投标书与授权书格式投标书致 (招标方) :1. 在研究贵方招标文件和考察了工程现场后,我们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投标总价,其中: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款(大写) 元( 元),或根据上述招标文件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工作。2. 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在签订合同后 天内开工,并在合同写明的工期内完成本合同工程。3. 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按照你单位认可的条件,提交中标金额 的履约担保。4. 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 天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5. 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单位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6. 我们理解你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你单位接到的其它任何投标。同时也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你单位可同时选定多家投标人。7. 随同本投标书,我们出具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担保,如果我们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 日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提交履约担保,你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另选中标单位。8. 我们在此声明,本投标书中所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并对此负法律责任。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投标人:(全称) (盖章)电 话: 法定代表人:传 真: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职务)(姓名)(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 标 书 附 录说明:下表所有数据应在招标文件发出前由招标人填写,由投标人签署确认。
序号事项数 据
1投标担保金人民币 5万元。
2履约担保金额合同价格10%的履约保函(或合同价格5%的履约保证金)
3开工期(合同签订后) 3 天内
4工期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初,具体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
5拖期损失偿金人民币500元/天
6缺陷责任期无
7期中支付证书最低限额70%
8保留金的百分比30%
9保留金限额合同价的 30 %
10未付款额的利率 0/天
投标书签署人签名:
工 程 量 清 单
B 工程量清单
序号项目或费用名称单位数量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合价备注
1东护岸方沉箱个32
2北护岸方沉箱个24
不含增值税造价:增值税(税率 %)含增值税造价
费用分析(不含增值税价格):1.顶升气囊:①长 m, 条,单价 元/条;②长 m, 条,单价 元/条;③……2.滚运气囊:①长 m, 条,单价 元/条;②长 m, 条,单价 元/条;③……3.辅助气囊①长 m, 条,单价 元/条;②长 m, 条,单价 元/条;③……4.卷扬机(含钢丝绳):规格: 吨, 台, 元/台。5.滑轮组:规格: ,单价: 元,数量: 个。6.空压机:规格: ,单价: 台。7.垫木:单价: 元/个,数量: 个。8.汽车吊:型号: 吨,单价 元/月。9.装载机:型号: 吨,单价 元/月。10.叉车:型号: 吨,单价 元/月。11.其它:
说明:1、工程量为暂估量,最终结算量以经甲方认可的数量为准。2、投标人据实填写费用分析。
第 6 篇 合同协议书沉箱气囊上坞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编号( )甲方: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三亚新机场项目经理部乙方:根据施工实际需要,甲方将三亚新机场项目方沉箱气囊上坞劳务部分交由乙方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业主招标文件和总承包合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及内容1.工程名称:三亚新机场项目方沉箱气囊上坞工程2.工程地点:三亚市南山港内3.工程范围:方沉箱预制场内横移、纵移和上坞4. 工作内容及数量:a、工作内容起步区Ⅱ标段方沉箱预制场内横移、纵移、上坞。东护岸方沉箱共32个,北护岸方沉箱共24个。b、为完成本合同上述工作内容施工的全部工作及其辅助工作(含合同未具体注明,但施工所必须的工序及辅助工作)、现场清理、安全施工及按“一体化”管理等全部劳务工作。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资料和业主及监理工程师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完成上述施工项目所需的一切劳务并经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c、合同附件一中的工程数量为暂定工程数量,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调整,施工时实际工程量的变动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乙方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第二条工程价款1. 乙方为完成上述工作内容,其含增值税承包总价暂定为大写 元(RMB: 元),其中,增值税率 %,暂定增值税额大写: 元(RMB: 元),详见附件“劳务工程量清单”。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劳务工程量清单中的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为最终结算单价,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2. 合同附件中的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均已包括为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含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安全健康等)、节假日加班加点费、措施实施费、劳保费、调遣费、安全及保险、材料(甲供材料除外)、机械(甲方提供机械除外)、管理费、利润及除增值税以外的各种规费、税费等(包括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费附加及由项目所在地税务局代收的随工程项目附征的其他税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3. 乙方综合单价中已充分考虑了沉箱临时存放、物价上涨、人工费上涨、功效降低、人员窝工等不利情况,乙方不得以上述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4. 工程款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三条施工期限本工程暂定工期自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初,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书后 3 天内组织人员设备进场。满足甲方的总体进度要求。合同期间,甲方将施工进度计划下达给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计划要求配备足够的人员及设备进行施工。2017年春节期间不放假,正常施工。第四条工程质量1.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要求、监理指令及国家颁发的施工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业主和甲方要求。3. 由于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甲方的要求,质量低劣,其整改处理或返工费用由乙方负担,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将全部予以赔偿。在整改期限内无明显改观,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另选施工队伍,乙方应立即退场,且无权要求支付任何附加费用。第五条材料和设备(一)材料1. 本工程无甲供材料。2. 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半成品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明书才能用于本工程施工。甲方认为乙方采购的材料需要检验时,应允许复检,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合格材料方可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应立即调离施工现场,不得使用。3. 合同中规定甲供材以外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凡乙方委托甲方采购的,甲方另收取5%采保费,材料款在月度计量支付中扣回。(二)设备1. 甲方提供的设备为:无2. 乙方自备的设备为:除甲方所提供设备外的其他一切所需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气囊、空压机、卷扬机、钢丝绳、滑轮组、手拉葫芦、钢销、垫木等。乙方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租赁铲车、叉车、汽车吊等。(预制场内塔吊由甲方租赁,沉箱预制队伍负担塔吊电费,故乙方若需使用塔吊,甲方可给予协调,电费由乙方与沉箱预制队伍协商解决)当发生应由乙方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机械设备投入或更换效率低的机械设备,乙方必须服从,并不得因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3. 气囊要求:(1)满足安全出运沉箱要求。(2)乙方向甲方出具气囊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第六条计量与支付1.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数量是暂定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及支付的依据。实际施工中工程量按图纸计算,并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认的工程量为准。2. 本合同的中期支付和完工结算单需经甲方工段、工程,质量安全、设备物资、合约、办公室等部门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并加盖项目部公章后方为有效结算单,最终完工结算以经上级单位审核或内部审计结果为准。4. 中期支付开工后第3个月支付第一笔进度款,支付额度为前2个月计量金额的70%,此后按月支付,当月支付金额为上月计量金额的70%(30%保留金包含: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5%,其它25%)。5. 本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办理结算,乙方提供与结算金额一致的所有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之后,在业主支付相应款项后30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6. 支付方式为现汇和银行承兑,其中以银行承兑为主,且甲方不承担贴息费用。第七条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分包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组成分包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 本分包合同及施工过程签订的补充协议书。2. 分包招标文件及其补遗(如有)。3. 分包单位的投标书(含补遗书,如有)。4. 设计施工图纸、技术规范。5. 总包协议书、业主的招标文件。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相关文件等。第八条双方责任(一) 甲方责任:1.指定 为现场施工联系及负责人。2.在乙方进场前负责提供乙方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3.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施工许可证及税务登记证等原件进行审核,并将复印件留存,并有权随时对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姓名、年龄、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工种、特殊工种操作证及技术等级进行检查(必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特殊工种操作证、技术等级证等给甲方人劳部门保存,施工完毕后退还)。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清退由乙方派遣的但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的人员,上述被撤换清退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回到本项目工作。(一) 乙方责任:1.授权(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为乙方现场负责人,负责乙方承包范围内施工组织及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工作。2. 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指挥、安排,对不服从指挥调度者,甲方工地代表有权勒令其退场。3. 当乙方生产进度不能满足甲方的进度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施工人员以加快进度,如仍不能满足甲方的进度要求,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施工合同,另行选择施工单位,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4. 为乙方进场施工的人员与机械设备办理相关保险并承担其费用。自行负责施工中人、车、机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乙方必须为所有操作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5. 乙方应接受本工程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及甲方驻现场工程师的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尊重监理工程师的意见。6. 保持施工现场文明清洁,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规定施工,若达不到业主和有关部门文明施工和环保要求,乙方承担所有处罚费用。7. 在进行对外采购物资、材料、设备等活动中,必须以乙方的名义进行,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活动。8. 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当地的民风民俗,因乙方原因引起的民事纠纷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9. 人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停工、窝工等一切损失费用,原则上甲方不对乙方施工部分工程价款进行调整和赔偿,只有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对甲方做出赔偿后,甲方才对乙方的价款进行调整。10. 乙方与甲方的其他单位在同一工作面混合作业时,应互相谅解,协调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碍干扰。11. 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乙方应珍惜使用,定期保养。对故意损坏者,依情处罚。12. 施工期间,当地所需乙方办理的手续(含暂住证等)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费用乙方自理。13. 若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及时或因开票信息错误给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14.若因乙方增值税发票责任问题致使工程款不能支付,出现乙方现场施工受阻等现象,其法律责任及一切经济后果由乙方承担。15. 乙方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对施工现场周边的农田、水源、水利设施、山林、果木、鱼塘、民宅等财产权益造成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诉讼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16. 由于业主及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不补偿任何费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超过一天,处罚500元,但处罚数额最高不超过工程造价的10%。17. 由于甲方和业主原因,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或延迟支付工程款,乙方无权停工。乙方因付款延迟而停工,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须由乙方全额赔偿,并且承担工期延误的责任。18. 乙方须处理好自己的债务关系,如果由于乙方的债务纠纷导致甲方被法院协助执行或发生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导致甲方经济或名誉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19. 食宿:乙方自理。20. 水电费:由乙方负担。水费暂按4元/方计,电费暂按1.2元/度计,根据实际单价多退少补。水电费由甲方负责代交,据实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第九条履约保证金(保函)1.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需向甲方保证金专户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或合同总价10%的经甲方确认有效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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