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0 CBM 液化气船气囊下水计算书
适用范围:
本计算适用于太平洋海洋工程公司,在连兴港 2 号船台建造的 12000CBM 液化气船的气囊下水。
引用标准:
ISO14409:2011 《Ships and marine technology-Ship launching air bags 》、CB/T3837-1998《船舶用气囊上排、下水工艺要求》以及船舶进出坞相关技术要求。
项目资料
2 号船台资料:船台分两段,第一段 182 米,坡度:k=1.3/100,末端标高为 3.274米,第二段 19.6 米,坡度为 5.9/100, 末端标高为 2.1 米。下水水位: 下水时应选择当月高潮位时进行,本计算按照 3.5 米潮高。在 7 月内有超过 20 天,潮位超过 3.5 米。
项目实施前准备工作
1.下水船舶的坞内工程全部结束并经验收合格,船体外部(气囊接触部分)不应有伤害气囊的附件和尖锐突出物。
2. 下水气囊应为按标准生产的合格产品,使用前应对气囊的按照使用压强 1.25 倍进行充气检验。
3. 牵引系统的安装,包括地锚、卷扬机、滑轮组等。
4 . 拖轮等牵引、拖带设备、设施应为运行安全可靠的完好设备。
船舶下水状态
1. 不含主甲板以上的上层建筑部分,即主甲板至罗经甲板、烟囱部分和相应的设备。
2. 不包含位于货仓区主甲板以上液货罐、液货装置和系统、相应的甲板室。
3. 不包含位于货仓区主甲板以上船体结构
4. 包括机舱内主要设备
5. 无压载水
设计方案
z牵引系统设计
船体在下水前顶升和移位时最大倾角为 1.8/100, 船体与气囊的摩擦系数理论值为 0.01.因此船体下滑力计算尤为重要:
设计牵引拉力为 90 吨,可采用 1 台 15 吨卷扬机,钢丝走 6(6 倍放大)。
气囊布置方案及计算
¾起墩
起墩过程采用青岛永泰生产的 YT-6 型 1.5 米直径,18 米气囊 46 只。 NO.1-32 号气囊中心间距为 2.6 米,33-46 号气囊间距为 3 米。现场操作时,下水人员可视现场的布墩情况进行具体的调整。
根据计算结果,在气囊船体顶升过程中,气囊最大充气压强为 0.10 MPa。46 只气囊在0.9 米顶升高度,顶升力为 4141 T,大于船体自重 4130 吨。船体倾角为 1.5/100 (0.86度)时,力矩近似平衡,对卷扬机垂直方向的拉力要求不超过 5 吨。
永泰 YT-6 型气囊的标准工作压力为 0.13 Mpa,爆破压强为 0.7 Mpa,顶升过程中气囊
安全系数大于 7,满足 3 倍安全系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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